丹东市是哪一年设立的?
发布时间:2014-07-18 09:29:49      来源:中国民主同盟丹东市委员会      浏览:1877次

丹东市原名安东市,1965年改为现名。到底安东市是什么时候设立的,一直以来说法不一。归纳起来共有五种说法:一说安东市建于民国十年(1921年),根据是《安东县志》;二说建于民国十三年(1924年),根据也是《安东县志》;三说是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根据还是《安东县志》;四说是伪满康德元年(1934年),根据是安东省建于这一年,省会安东市也是建于这一年,而当时也确有“安东市”之称;第五种说法,认为作为行政区划建置,原安东市建于伪满康德四年(1937年)。


以上五种说法哪一个是准确的呢?清末以来,丹东从置县到设市,中间经历了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,民国时期的军阀统治,后又沦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,行政建置的变化较复杂。清光绪二年(1876年),设置安东县,隶属奉天府凤凰直隶厅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7年),安东县改属奉天省东边道管辖。民国23年(1934年)10月设安东省,属安东省管辖。伪满康德元年(1934年),增设安东省,管辖安东等12县,治所设于安东县城,安东遂成为安东省军事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活动中心,这些都是没有争议的。头三种说法主要出自《安东县志》。志书记载民国十年“创设市政会及市政事务所”;民国十三年“改称市政公所”,并设有市长;特别是民国十八年撤消东边道后,又改称“安东市政筹备处”,隶属于奉天省。这三种说法,虽然用了“市政公所”、“市政会”、“市政筹备处”、“市长”等名称,但都不是一级行政区划的建置。首先,这些机构是“为改良商埠市政起见”而设立的。所谓“商埠市政”,是指对中国市场地区(今元宝区部分地区,主要是中国人居住地,如兴隆街、中富街、聚宝街、菜市街、鱼市街、柴草市街等区域)的管理。而对日本满铁附属地及日本民团居留地(今站前及七道沟一带,北至锦江山,南至鸭绿江岸)尚无管辖权。其次,民国初期的行政区划建置,全国统一为省、道、县制,并在一些县设有厅、州、府治。如凤凰直隶厅(今凤城市),岫岩州(今岫岩县)等,但当时并没有市的建制。直到1931年初,所谓的“安东市政筹备处”这个机构又归并于安东县政府,只在县政府中增设了一个市政科。总之,到“九·一八”事变前,历代政府都未曾以行政区划建置设立过安东市。因此,前三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。


目前出现较多的一种说法是安东市建于1934年。理由是伪满安东省建于这一年,省会安东市也是这一年建立,因为当时确有“安东市”一称。要回答这个问题,应从日本侵略东北说起。“九·一八”事变后,安东县自行解体。10月,组成安东地方维持委员会。接着,由奉天自治指导部派日本人组设安东县自治指导委员会,并改组地方维持委员会为安东县自治执行委员会。伪满大同二年(1933年)设安东县公署,将自治执行委员会改组为自治委员会,作为安东县议政机关。同年四月,该委员会撤消。伪满康德元年(1934年),安东省成立,安东县隶属安东省。此时,并无市的建置。而当时的所谓“安东市”之称,笔者认为应为“安东市街”之误。在《满洲地名大辞典》并无安东市词目,唯有“市街”词目,释文内容为新市街(今振兴区一带)及旧市街(今元宝区一带)。


笔者认为最后一说是比较准确的。在《安东县一般状况》一书中明确提到:1937年12月“伴随治外法权撤废及地方行政权之移让,安东市成立,所有本县兼办之市政事项移归安东市办理。”至此,安东市才从安东县析出,作为一级行政区划建置正式设立,市区划分为金汤、元宝、中兴、镇安、浪头、大和、旭日7个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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